从天而降的财富属于谁?牧民守护27年的陨石被政府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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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报导,新疆哈萨克牧民朱曼(Juman Reamazhaen)于1986年左右,在平时放牧的草场上发现一块重达17.8吨的陨石,20多年来不曾移动过它。直到2011年当地官员以「陨石属于国家财产」为由强行运走巨石,朱曼不服上诉,缠讼6年的官司在上个月于新疆自治区的法庭开庭,判决结果预计在六个月内出炉。

陨石归属权的矛盾必须追朔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中国共产党开始引入「土地使用权私有化」的概念,认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然而「国家所有」的定义太广泛经常引发争议。这起陨石案揭示了中国法律对「具备外星特徵的财产」,没有明文规定属于谁。不过中国并非唯一产生争议的国家,美国爱荷华州最高法院也曾在1892年做出判决,确立陨石不属于探矿者而是属于土地所有者,也是轰动一时。

据悉,新疆这块陨石重达17.8吨,主要成分是菱铁与碳酸亚铁。对此,律师孙毅表示,「陨石不是地球上的东西而是太空产物,应该属于第一个发现的人!依照我对市场的了解,它大约价值3.2亿美元(约97亿台币)。」不过说法遭到陨石收藏家反驳指称,若以每克价格约为1.45美元的基础,陨石大约市值2400万美元。总部设在美国的陨石市场(Meteorite Market)创办人艾里克(Eric Twelker)也认为,新疆陨石的价码高估了。

朱曼的儿子泰列乌别凯(Teliewubieke Juman)指称,1986年时期,当时官员对父亲示意可以把陨石留着,结果到了2011年,政府却派人强行没收陨石。朱曼本人则表示,「我的两名儿子们轮流看守陨石,整个夏天和初秋几乎24小时守在它的旁边。某次因为天气太冷结束昼夜守护,结果就被政府人员突袭了。」目前陨石存放在阿勒泰市政府机构外面的一个木箱当中,根据律师孙毅指称,政府还没对陨石进行科学检测,不过说法并未获得政府证实。

关于所属权的争议,有法律专家指称,中国法律有一项条款是把自然资源界定为国有财产,在这项条款当中,包括山岭、草原和湿地等自然资源后面,通通加上一个「等」字,这个「等」可能有利于「陨石国有化」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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