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哭!老虎眼睛、穿山甲肉、鳄鱼阳具…他们竟然喜欢吃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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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眼睛、鳄鱼阳具(是的,你没看错)、穿山甲肉……走进一家马来西亚饭店,你就有可能会在菜单上看到所有这些东西。

长期以来,马来西亚都被看做是向亚洲国家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一大战略转折要地。但是近来,野生动物贸易监控机构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提供的证据显示,马来西亚对于野生动植物产品的需求出现了急剧上升——尤其是在珍禽野味饮食市场。

据国际野生贸易研究组织亚洲项目经理Kanitha Krishnasamy所言,餐厅对于野生动植物的需求已经大大超过了传统医药或小雕像、手链等装饰品供应商对于野生动植物的需求。

这些野生动植物产品有的是由马来西亚境内的野生动植物走私商贩提供的,有的则是由从其他地方来到此地、停泊在马来西亚长长海岸线旁的走私船只提供的。

Kanitha Krishnasamy说,走私贩们常常会交流他们的走私犯罪手法——“这些复杂的藏匿方法让人很难侦查到他们”。比如说,他们会把动物产品甚至活生生的动物藏在运输箱、罐头或麻布袋中,并在外面标上纺织品或大豆的标记。

马来西亚野生生物与国家公园司(Wildlife and National Parks Department)执行董事Abdul Kadir Abu Hashim告诉《新海峡时报》(New Straits Times),马来西亚允许持有有效许可证的餐厅出售受保护动物的肉——只要这些肉是从政府认可的合法来源渠道获得的。

但是,许多餐厅都会出售偷猎者和走私者提供的非法肉类。Kadir说,餐厅“只会向知根知底的熟客或者常客出售这些肉类”。食客的口口相传以及社交媒体平台让这些人气颇旺的珍禽野味美食佳肴的名声传了出去。

马来西亚餐厅菜单上的一些其他动物包括:马来熊、叶猴、云豹、鬣羚和蜥蜴。还有一些餐厅出售的濒危软壳龟也越来越受食客的欢迎了。想要尝尝水鹿(老虎的主食)或者麂?你完全可以在马来西亚的餐厅找到它们——虽然政府明令禁止出售这两种动物。

违反马来西亚2010年出台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Wildlife Protection Act)会招致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或两年有期徒刑。今年早些时候,有人就曾因非法拥有10条巨蟒、3头巨型陆龟、9头棱皮龟和26只青蛙而被罚款7,000美元。加上这起案件,今年宣判的此类案件总数达到了13起,而去年宣判的此类案件只有6起。

珍奇动物肉类制品的销售还没有达到临界水平

Kadir说,尽管需求已经出现了上升,但是珍奇动物肉类制品的销售还没有达到临界水平。如今,马来西亚情报部门正在和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合作,监控Facebook、Instagram和Mudah(一家马来西亚网站)等网站,想要以此遏制网上非法交易。

“那些非法出售和购买野生动物肉类的人都会受到调查,”他说道,“我们将会对野生动物肉类进行DNA分析,确认其是否来自于野外。”

不过,Kanitha非常担忧。她争辩称,尽管马来西亚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有一定的效力,但这一法律的适用范围却只有马来西亚半岛而已,不包括婆罗洲岛(Borneo)上的马来西亚自治州沙捞越(Sarawak)和沙巴州(Sabah)。

“沙捞越和沙巴州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已经过时了。”她说道。

这些州的当地居民可以出售最高5公斤(11磅)的濒危野生动物肉类。沙巴州野生动植物主管William Baya说:“这些肉类或者会在每周的集市上出售,或者会被卖给路边摊。”——在执法机构监管最少或距离区域野生动植物司办公室较远的地区,这一情况尤为常见。

Kadir承认,他所在的部门会时不时进行突袭检查,但是复杂的马来西亚法律制度却让违法者能够轻易在突袭检查中过关。“由于调查和检举期间的技术问题,违法者能够轻易逃脱(法律的惩罚)。”他说道。

看来,马来西亚餐厅菜单上的老虎汤可能暂时还不会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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